日本政府为了推广和同开珎,采取了以下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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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钱叙位令:和铜三年(公元711年),日本政府颁布了“蓄钱叙位令”,规定积蓄一定数量的钱币可以授予官位。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民众积蓄和使用新货币,以促进货币流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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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钱支给季禄:政府采取了用钱支付官员俸禄的措施,即“用钱支给季禄”,以此鼓励官员使用货币,推动货币流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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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钱纳调:政府还要求畿内及其周围各国用钱纳税,即“用钱纳调”,通过税收政策促进货币的使用和流通。来源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推动和同开珎的广泛使用,促进货币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当时日本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除了京城和畿内等地以外,钱币流通不广,交易仍以物物交换为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