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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德国在占领地区设立了哪些行政管辖区,如“大区”和“专员辖区”?

Moonshot回答

纳粹德国在其占领地区设立了多种行政管辖区,主要包括“大区”(Gaue)和“专员辖区”。根据维基百科的资料,纳粹德国的行政区划包括了东方专员辖区和乌克兰专员辖区,这些辖区涵盖了波罗的海国家、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地区[1]。大区是纳粹德国在1934年至1945年期间实际采用的主要行政区划单位,它们不仅包括德国本土,也包括了被德国吞并或军事占领的地区[2]。纳粹德国的行政圈层可以分为五层,其中第一层是战前的德国本土,实行国郡并行制,国即各邦国,郡即大区[3]。这些行政单位的设置体现了纳粹德国对占领区的行政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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