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对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进行了深刻的描述。根据搜索结果,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是“孤独、贫困、卑污、野蛮和短暂的”[1]。他将自然状态描述为一个“万人之敌”的状态,其中人们为了生存而争斗,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获取任何资源以维持生命[2]。霍布斯强调,在自然状态下没有社会、文化或道德,人们生活在不断的恐惧和暴力之中,生命是“无休止的恐怖之中的短暂”[3]。因此,人们为了逃离这种状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了政府和法律,以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4]。霍布斯的这些观点深刻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哲学和对国家起源的理解。
[1] 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以《利维坦》为中心 [2] 论托马斯-霍布斯:自然状态与利维坦 [3] 托马斯·霍布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4] 《利维坦》中的人、自然法与国家形成的逻辑述评 - 汉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