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在斯科普斯案中处理巴特勒法案的违宪争议时,并没有直接判定该法案是否违宪。根据搜索结果,特别是来自维基百科的“猴子审判”条目和360Doc的文章“猴子审判:宗教与科学之争的斯科普斯案”,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在1927年1月以审判程序不当为理由推翻了对斯科普斯的有罪判决,并免除了100美元的罚款,但并没有对巴特勒法案的合宪性做出裁决。因此,尽管法院利用技术性理由推翻了原判,巴特勒法案本身在当时仍未被正式宣布为违宪。直到1967年,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才推翻了巴特勒法案,认定其违宪[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