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面对日本侵略时,国民政府进行了以下重要的政府机构调整:
划分作战区域:1938年11月,国民政府划分了十二个作战区域,分别为第一战区至第十二战区,以更有效地组织和指挥抗日战争[1]。
军事委员会的调整:国民政府通过修正《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定为战时政府的实质统治机构,加强了军事委员会的权力和作用[2]。
经济政策调整:国民政府继续让占领地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对抗日本和伪政权的金融侵略,并将其作为以法币为武器的据点。1938年4月,国民政府规定占领区的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继续开展业务[7]。
这些调整反映了国民政府在组织结构、军事指挥和经济政策上对抗日本侵略的积极应对措施。通过这些调整,国民政府加强了对抗日战争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以更有效地抵抗日本的侵略。
[1] 中国抗日战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 1938年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 维基百科 [7] 论国民政府的法币价值稳定政策及其在抗战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