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政府的组织结构如下:
督政府的组成:督政府由5名督政官组成,每年改选其中1人。督政官由元老院选举产生,而元老院成员则由五百人院提名[1]。
立法机构:督政府时期的议会由两院组成,即元老院和五百人院。根据“2/3名额”法,督政府时期的议会两院里共有511名原国民公会议员[2]。
政府代表在立法机构中的席位:宪法规定现政府代表必须在新立法机构中占据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1]。
政府成员的更新:在果月政变后,政府的组成有了变动,人员和机构方面仍然很不稳定,部分地更新了政府成员[3]。
以上信息提供了督政府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关键特点。督政府由5名督政官组成,每年进行一次改选,而立法机构由元老院和五百人院组成,政府代表在其中占据多数席位。这些信息均来源于维基百科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相关章节[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