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教宗帕斯加二世(Paschal II)在1112年宣布与亨利五世(Henry V)的协定无效的原因涉及到教会与国家之间的权力斗争。亨利五世试图在教会事务中施加影响,包括任命主教等,这与教宗的权威发生了冲突。教宗帕斯加二世支持坎特伯雷的首要地位,以确保英格兰处于单一教会管理之下,但亨利五世更倾向于约克的辩词。此外,亨利五世在英格兰教会内各自独立,无需作此承诺,这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矛盾。因此,教宗帕斯加二世在维埃纳宗教会议上宣布对皇帝实施绝罚,并威胁要对亨利一世绝罚,因为英格兰的主教调任未经过教廷认可。这些事件最终导致了教宗宣布与亨利五世的协定无效。来源: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