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对LGBT权利的态度是复杂的,并且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历史背景和分歧:19世纪和20世纪时,各个共产党及马列主义国家之间在LGBT权利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有的党派是第一批支持LGBT权利的,而有的则发起了对他们的残酷镇压。来源
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明,在消除了经济上的不平等后,阶级性别主义和性别压迫将不会存在。这表明恩格斯认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对女性和婚姻的态度的变化,对性取向的态度也是如此。来源
对同性恋问题的态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并没有直接提到同性恋问题,但旧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曾多次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德国法律中对同性恋者的任何歧视或对同性恋的惩罚。来源
个人态度:恩格斯(以及他的绝大部分同代人)的厌恶来自于他的这样一种认知:同性性行为是“极端反自然”的。然而,对“自然”和“正常”的界定却必然要由一定的人作出,因而这种界定是相对的。来源
书信中的蔑视和嘲弄: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也对新生的同性恋权利运动表示蔑视和嘲弄,他们的书信里含有大量对他们同时代人的反同性恋的污蔑的说法。来源
综上所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LGBT权利的态度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受到他们所处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以及个人认知的影响。他们的观点在不同的文献和历史时期有所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地用支持或反对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