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就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作了一系列规划和决定,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推动了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后: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人口、户籍、财政及教育等政策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义务教育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义务教育制度。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1985年,全国学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5.9%,巩固率为96.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68.4%。2000年,中国基本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
免除学杂费政策:2007年,中国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2008年进一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实现了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
教育公平发展:国家逐步向农村、贫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教育质量提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在培养规模、校园建设、教学设备、教学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和改善。
以上信息综合了来自教育部网站、维基百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等多个来源的数据。中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在法律保障、政策支持、资源投入等方面不断进步,为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和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