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格二世虽然被加冕为共治国王,但未被列入法国国王之列的原因可能与中世纪法兰克王国的继承制度和政治实践有关。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继承制度:加洛林王朝的统治者受法兰克习俗和墨洛温王朝先例的影响,为确保王位的传承、满足儿子的欲望、更有效地治理王国,常安排儿子分治疆土[^2^]。这意味着王位的继承并非总是直接从父亲传给儿子,而是可能通过分治的方式来实现。
共治国王:于格的儿子“虔诚者罗贝尔”在于格去世之前被加冕为法兰克人的国王。于格·卡佩决定这样做是为了让王位的传承得到保障[^1^]。这表明于格二世可能更多地被视为共治者,而非独立的国王。
政治实践:在中世纪,国王的权威需要通过加冕仪式来确认,而这个仪式往往在特定的地点进行,如兰斯大教堂。如果于格二世的加冕没有在这些传统地点进行,或者没有得到足够广泛的承认,他可能就不会被视为正式的法国国王。
历史记载:历史记载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政治斗争、后世的编纂等,某些国王不被计入正式的国王列表。例如,菲利普在共治期间已经驾崩,所以一般不将他列入法国国王之列,和于格二世类似[^7^]。
综上所述,于格二世未被列入法国国王之列可能是由于继承制度的复杂性、共治国王的地位、政治实践的差异以及历史记载的选择性所共同影响的结果。[^1^]: https://zh.wikipedia.org/zh-cn/%E6%B3%95%E5%9C%8B%E6%AD%B7%E5%8F%B2 [^2^]: https://lsx.j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ad/64/af73e47f47d4a3796e45041a5a27/29015fc2-3dee-453c-808b-a9efaf723737.pdf [^7^]: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OEKRV2G05434E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