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在1947年结束训政时期并进入宪政时代的经过如下:
《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与公布: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百年一场宪政梦 - 民主中国
行宪国大的召开:1947年底,国民政府召开了行宪国大,标志着正式结束训政时期,进入宪政时期。破灭的改革之梦:司徒雷登与危机中的国民政府 - 美国研究期刊
《中华民国宪法》的正式生效: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生效,训政时期正式结束。行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结束训政的政治意义:国民党结束训政,从政治史上来看,是一件稀有的事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南京國民政府的憲政運動
综上所述,中华民国在1947年通过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召开行宪国大,结束了训政时期,正式进入了宪政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