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国家的社会里,私有法和立法、执法机构的运作方式与有国家的社会截然不同。由于不存在中央集权的政府,私有法的实施依赖于个人之间的自愿协议和社区共识。立法和执法机构在这种社会中可能由私人组织、社区团体或基于特定服务的合约来实现。例如,东欧私有化初期,私有化进程通过自发发展和监督机构来实现,而无国家社会中权力很少被集中,争端解决通常通过预先制定的规则和较小的社会团体来处理。此外,无政府共产主义支持废除国家、资本主义和私有制,但尊重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财产。在这种社会中,立法和执法可能通过社区共识和私人合约来实现,而不是依赖于国家机构。总的来说,无国家社会中的私有法和立法、执法机构的运作更多依赖于自愿协议、社区规则和私人组织,而不是国家层面的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