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僭主的定义及其批评态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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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对僭主的定义:
- 柏拉图在其著作《理想国》中将政体分为四种: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和僭主制。柏拉图认为僭主政体是最不正义的政体,僭主政体的统治者以个人利益为依归,忽视公共利益,导致社会不和谐与不公1。柏拉图将僭主政体视为一种堕落的政体形式,其中统治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权力,并以压迫和剥削人民为手段维持统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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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对僭主的定义:
- 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对政体进行了分类,他将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僭主政体属于变态政体的一种,是君主制的堕落形式。亚里士多德认为僭主政体的统治者追求个人利益,忽视公共利益,导致政体偏离正义3。僭主制可以类比于主奴关系,其中统治者将人民视为奴隶,行使专制统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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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态度:
-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僭主政体持批评态度,主要因为僭主政体违背了正义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柏拉图认为僭主政体是社会不公和道德败坏的根源,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僭主政体是最短命的政体形式,因为它无法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1。
综上所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僭主的定义均强调了僭主政体的非正义性和对公共利益的忽视,他们对僭主政体的批评基于其对正义和公共利益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