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在1215年签署后对英格兰贵族与王室之间的权力平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限制王权:《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要求国王遵守法律,限制了国王的专制权力。它规定国王不能随意剥夺贵族的财产和权利,也不能无视法律进行征税。中国社会科学网
保障贵族权利:《大宪章》保障了贵族和英格兰教会的特权,以及教士和自由民的部分权利。它重申了封建特权,限制了国王对贵族的权力。360Doc
确立法治精神:《大宪章》开启了西方宪政的先河,使法律和习俗所确定的人民权利得以不受君主个人私欲的侵犯。搜狐
封建契约:《大宪章》作为国王与贵族群体之间签订的文本化的封建契约,彰显了“王在法下”的精神,并对以往约定俗成的封建习惯作了明确而具体的条款化规定。欧洲文明研究院
司法权的确立:《大宪章》明确规定国王不能出卖、否定贵族的司法权或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司法制度,为13到17世纪英国法律系统的发展和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奠定了基础。法信
政治力量的平衡:《大宪章》的签订是国王、贵族和平民这三大政治力量之间平衡的结果,大致经历了由君主独治向君民共治的演变。明德公法网
综上所述,《大宪章》通过限制王权、保障贵族权利、确立法治精神、封建契约、司法权的确立以及政治力量的平衡,显著影响了英格兰贵族与王室之间的权力平衡,为后来的宪政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