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在应对鸦片问题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禁烟政策:清朝政府实施了严格的禁烟政策,包括多次重申禁烟法律并严格执行。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在广东东莞收缴鸦片,并在虎门销烟,体现了清政府禁烟态度的坚定和成效。
对外贸易限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限制对外贸易,以此来控制鸦片流入。乾隆皇帝开始,欧美商人只限于广州一口通商,这是为了维护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上的戒备。
法律制裁和外交手段:清政府通过法律制裁和外交手段来遏制鸦片贸易。林则徐在包围商馆之前一直通过行商通知英商上交鸦片,显示了平和的执法措施。
支付赔款和领土割让: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向英国支付巨额赔款,并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以求结束战争。
与外国签订减少鸦片贸易的条约:到了20世纪,清政府开始抑制国内的鸦片产量,并与英国签订了减少鸦片贸易的条约。
这些措施体现了清朝政府在不同阶段对鸦片问题的态度和应对策略,从最初的严厉禁止到后来的战争和外交谈判,清政府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解决日益严重的鸦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