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至今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这主要归因于几个关键因素:
议会至上原则:英国的政治体系中,议会拥有最高权力,其立法权不受其他机构制约。这种权力结构源自1688年的“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并与责任内阁制和君主象征性地位相配套。来源
不成文宪法的成长:英国不成文宪法的成长始于1688年革命之后,一系列重要的成文法律颁行之后,宪法教义和宪政实践中没有如此之多的成文规定。来源
历史法律文件:英国的宪政传统并非空缺,而是通过一系列历史法律文件,如《大宪章》和《权利法案》,逐步从权力斗争的丛林转变为现代契约文明。来源
司法监督的缺失:由于没有成文的最高的宪法性文件来约束政府行为,英国没有一部最高的法典和最高的宪法法院可以保障基本的价值,个人权力和社会利益。来源
政治制度的演化:英国的政治制度随时间演化,没有明确的文件可以被称为“宪法”。由于具备不成文宪法,意味着至今已立下很多法案,例如1998年资讯自由法等。来源
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英国至今没有成文宪法的原因,反映了英国独特的宪政发展路径和政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