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6世纪的古埃及第二中间时期是一个政治动荡和中央权力削弱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法老们通过以下方式维持统治:
地方统治者的权力争夺:由于中央权力的削弱,地方统治者开始互相争夺领土和权力。耶拉孔波利斯的统治者统一了下埃及,而底比斯的因提夫家族统一了上埃及[1]。这表明在中央权力衰弱的情况下,地方统治者通过军事和政治手段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多支王朝的并存:第二中间时期存在多支王朝,主要是第十三至第十七王朝,这显示了权力的分散和地方势力的崛起[2]。法老们可能通过与这些地方势力的联盟或对抗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对外来侵略的抵抗:在第二中间时期,外来的希克索斯人占领了尼罗河三角洲,直到底比斯贵族建立第17王朝,最终驱逐了希克索斯人[3]。这表明法老们通过军事行动和外交手段来对抗外来侵略,以维护自己的统治。
集权措施:尽管第二中间时期以政治动荡为特征,但法老们可能进行了一系列的集权措施来加强对国家的统治,把所有的政治、宗教和经济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4]。
综上所述,公元前16世纪的古埃及法老们在动荡中通过地方势力的争夺、多支王朝的并存、对外来侵略的抵抗以及集权措施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这些措施反映了法老们在面对中央权力削弱和政治动荡时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