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有几个国家对已满合法性交年龄但未成年的青少年提供额外的法律保护。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一些例子:
奥地利、德国、列支敦士登、葡萄牙:这些国家颁布法令保护到达合法性交年龄但尚未成年的儿童,例如一些法律会禁止令未成年儿童从事性交易[1]。
英国:在英国,合意性行为的年龄为16岁,而13岁以下的孩子还有额外法律上的保护,声明他们绝对不能进行任何性行为[4]。
匈牙利:委员会曾建议提高同意年龄(14岁),但匈牙利法律在社会和道德层面都得到承认,并与欧洲准则相一致,因此这个建议不能接受[3]。
德国和新加坡: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视为法定强奸罪,无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行为人都将被处以刑罚[7]。
这些国家通过不同的法律和政策,为未成年的青少年提供额外的保护,以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这些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并符合国际人权保护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