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主张恢复汉朝已被废除的肉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刑罚不中,轻重失调:陈群认为废除肉刑导致了刑罚体系中轻重失调的问题,法律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中国发展史上肉刑制度留废探究
重视人的肢体,轻视人的性命:陈群认为废除肉刑是重视人的肢体、轻视人的性命的一种表现,他主张恢复肉刑以增强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中国历史上肉刑的存废之争
仁恻之心:陈群的父亲认为汉朝废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击,本意是出于仁恻之心,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三国志》译文翻译:魏书·陈群传
刑罚体系的改革:陈群生活在三国时期,这是一个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他主张恢复肉刑,可能是出于对当时刑罚体系改革的考虑。律三家考析 - 法学研究
综上所述,陈群主张恢复肉刑是基于对当时法律体系缺陷的认识,以及对增强刑罚特殊预防作用的考虑。他的观点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刑罚制度的不同看法和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