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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如何规定对侵略行为的处理?

Moonshot回答

联合国宪章对侵略行为的处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断定侵略行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安全理事会负责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决定采取何种措施[1]。

  2. 采取措施:宪章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授权安全理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非武力和武力措施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1]。

  3. 集体自卫:宪章第五十一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在遭受武装攻击时,有权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同时必须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1]。

  4. 宪章义务优先:根据宪章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宪章义务优先于联合国成员国在其他国际协定下的义务,包括《罗马规约》[3]。

  5. 侵略罪定义:联合国大会于1974年通过了侵略罪的定义,明确了侵略行为的具体例子,并规定侵略行为依其特征、严重程度和规模,构成了对《联合国宪章》的明显违反[11]。

以上规定构成了联合国宪章对侵略行为处理的基本框架,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和集体安全机制,预防和制止侵略行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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