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后,革命军宣布成立中华民国的过程如下:
起义军占领武昌: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后,起义军迅速占领武昌。来源
成立军政府:起义军掌控武汉三镇后,于10月11日宣布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即湖北军政府),并公布军政府檄文和《安民布告》,宣布改国号为中华民国。来源
推举都督:黎元洪被推举为都督,负责领导新成立的军政府。来源
号召各省响应:新成立的军政府号召各省民众起义响应,很快有15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宣布独立。来源
制定临时宪法:由宋教仁主持起草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规定主权属于人民。来源
各省响应:到了11月底,全国22个行省中有15个宣布独立,拥护共和。来源
中华民国正式成立: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正式成立。来源
综上所述,武昌起义后,革命军通过占领武昌、成立军政府、推举都督、号召各省响应、制定临时宪法等一系列行动,最终宣布成立了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