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正教只承认前七次大公会议,而天主教则认为是八次的原因,主要在于1054年发生的教会大分裂,即东西教会的分裂。这次分裂导致了东方的东正教和西方的天主教在教义、礼仪、教会治理等方面的分歧。东正教认为只有前七次大公会议(从325年的尼西亚会议到787年的第二次尼西亚会议)是普世且正统的,因为这些会议在东西教会分裂前举行,并且得到了普遍的接受和认可。而天主教则承认包括第八次大公会议(即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1869-1870年)在内的后续会议,这些会议在教会分裂之后由西方教会单方面举行,东正教并不承认其普世性和正统性。因此,这种差异反映了两个教会之间在历史、神学和权威认知上的根本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