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猎巫审判中,法官判断一个人是否与魔鬼签订了契约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审讯和逼供:嫌疑人会被反复盘问,甚至在恐怖的酷刑下被迫承认与魔鬼的契约。“三个嫌疑人最初都坚决否认自己是女巫,但一再的盘问和恐怖的酷刑,有人松口承认了”。
寻找魔鬼的标记:审判官会在嫌疑人身上寻找所谓的“魔鬼的印记”,如胎记、疤痕和痣,这些被认为是与魔鬼签订契约的证据。“一旦发现有胎记、疤痕和痣,那就是魔鬼与她签订契约的证明,即可定罪”。
水试验:将嫌疑人捆绑后投入水中,如果她们浮起来,则被认为是女巫,因为女巫被认为拒绝沉入水中接受洗礼。“如果一个身高正常的女人被告过秤时不足5公斤,被告无疑就是女巫了”。
飞行能力:被告在审讯中可能会被问及是否具有飞行能力,这被认为是与魔鬼交流的证据。“安·福斯特在第一次审讯时并没有提及自己的飞行,第二次审讯时,她改口将签署契约的时间提前了”。
指控他人:被告被鼓励指控其他人也是女巫,以此显示与上帝同在的决心。“坦承的结果可以让你有机会赎罪,解脱与魔鬼的关系,表明与上帝同在的决心,指控则更能让你显示这种决心的立场”。
这些方法缺乏科学依据,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巫术和魔鬼的迷信以及司法系统的残酷。